
手持式回路電阻檢測儀電力推廣1 簡介
本手持式回路電阻測試儀是一款新型產(chǎn)品,產(chǎn)品體積小巧,手持式操作,電池供電,便于攜帶。
產(chǎn)品主要應(yīng)用于開關(guān)觸點的接觸電阻和其它微歐電阻的測量,測試速度快、準確度高。
手持式回路電阻檢測儀電力推廣2 包裝內(nèi)容
收到貨運包裝箱后,打開包裝箱并檢查是否有損壞。
如果貨運包裝箱已損壞,或襯墊材料有壓痕,請通知貨運公司和離您*近的本公司銷售部。
請檢查您是否在手持式回路包裝中收到下列物品:
√1臺手持式測試儀
√1套測試線(紅、黑各一組)
√1個充電器
√1份用戶手冊
√1份合格證及出廠測試報告
√1個外置打印機(選配)
√1只標準電阻器(選配)
手持式回路電阻檢測儀電力推廣3 功能特點
鋰電池供電,一次充電可連續(xù)進行600次以上測試,測試過程簡單、方便。
輸出電流*大到100A,多檔電流可選,測試范圍寬。
100A測試時,*長測試時間可達60秒,滿足現(xiàn)場各種應(yīng)用。
量程寬、精度高,100A時可達2000μΩ。
具有開路保護、過熱保護等完善的保護功能。
5.6寸超大工業(yè)級高亮度彩色液晶屏,在強陽光下顯示依然清晰可見。
配備外置式打印機,便于數(shù)據(jù)打印。
具有本機存儲和優(yōu)盤存儲,方便數(shù)據(jù)保存。
手持式回路電阻檢測儀電力推廣4 技術(shù)指標
測量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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輸出電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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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A、80A、50A、30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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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范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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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A 0~2000uΩ
80A 0~5mΩ
50A 0~10mΩ
30A 0~20m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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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(shù)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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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確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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±(讀數(shù)×0.5%+1 u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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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辨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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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 u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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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位數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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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位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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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驗電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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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流限壓,約2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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輸入電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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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大5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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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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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、10~60秒可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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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次數(sh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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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于600次(充滿電、快速測量模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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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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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阻小于10 m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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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條件及外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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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電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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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(nèi)置鋰電池或外置充電器,充電器輸入AC 100~240V,50HZ/60H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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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電電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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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6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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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電電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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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3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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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電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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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3小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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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關(guān)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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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鐘誤操作自動關(guān)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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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機重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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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7KG(不含測試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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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機尺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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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6×156×62mm(長×寬×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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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溫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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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10℃~50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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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對濕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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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90%(不結(jié)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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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持式回路電阻檢測儀電力推廣5 調(diào)整腕帶
為了更好地抓握,可剝開帶子,調(diào)整粘扣帶,如下圖所示。
6 對電池充電
在**使用手持式儀器之前或長時間存放之后或電池電量低時,請使用其隨附的充電器對電池至少充電3小時。電池完全充滿后,充電器指示燈由紅色變?yōu)槌掷m(xù)綠色。
7 傾斜手持式測試儀
為了在操作期間方便拿取儀器或露出側(cè)面接口,可使手持式測試儀傾斜,如下圖所示。
8 產(chǎn)品外觀
頂視圖
功能模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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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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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+、 I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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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流輸出接線柱,*大輸出100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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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+、U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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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壓輸入插孔,*大輸入5V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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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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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6寸超大工業(yè)級高亮度彩色液晶屏,顯示操作菜單和測試結(jié)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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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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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作儀器用。 “↑↓”為“上下”鍵,選擇移動或修改數(shù)據(jù);“←→”為“左右”鍵,選擇移動或修改數(shù)據(jù);“確認”鍵,確認當(dāng)前操作;“取消”鍵,放棄當(dāng)前操作。
儀器電源鍵。短按打開電源,長按關(guān)閉電源。如果沒有按鍵操作,5分鐘后儀器自動關(guān)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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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S232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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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接外置打印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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充電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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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儀器專用充電器進行充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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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SB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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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接優(yōu)盤用,用來存儲測試數(shù)據(jù),請使用FAT或FAT32格式的優(yōu)盤;在存儲過程中,嚴禁撥出優(yōu)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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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操作使用說明
測試接線
將兩個測試鉗夾到開關(guān)觸點或試品兩端,I+/U+端子連接紅色測試線,I-/U-端子連接黑色測試線,其中粗線插片連接電流接線柱I+/I-,細線彈棒插入電壓接線柱U+/U-。
必須使用儀器配套的專用低阻測試線,電流接線柱要擰緊,測試夾要牢固夾持,以降低引線電阻,節(jié)省電池電量。
如果測試線接觸不佳,電流不能達到設(shè)定值,儀器會停止測試并報警。
試品接地
在帶電環(huán)境下,必須要保證試品一端已經(jīng)接地。
智能電量管理
儀器在長時間未操作時,自動關(guān)機以節(jié)省電量;儀器帶低電量充電提示功能、過放保護功能。
打印機使用說明
打印機按鍵和打印機指示燈是一體式。打印機上電后,正常時指示燈為常亮,缺紙時指示燈閃爍。按一次按鍵,打印機走紙。
打印機換紙:扣出旋轉(zhuǎn)扳手,打開紙倉蓋;把打印紙裝入,并拉出一截(超出一點撕紙牙齒),注意把紙放整齊,紙的方向為有藥液一面(光滑面)向上;合上紙倉蓋,打印頭走紙軸壓齊打印紙后稍用力把打印頭走紙軸壓回打印頭,并把旋轉(zhuǎn)扳手推入復(fù)位。
使用操作
所有測試線接好以后,打開儀器電源,儀器初始化后進入“主菜單”屏,如下圖所示。
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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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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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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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日期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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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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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外設(shè)和當(dāng)前操作狀態(tài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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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入優(yōu)盤時顯示此圖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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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入打印機時顯示此圖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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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藍牙設(shè)備連接時顯示此圖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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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行存儲信息查詢時顯示此圖標。
儀器溫度過高時顯示此圖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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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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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器電量顯示,電量低時此圖標閃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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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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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器主菜單操作區(qū),通過方向鍵選擇相應(yīng)功能,按“確認”鍵進入相應(yīng)功能菜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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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開關(guān)觸點等低阻試品進行回路電阻測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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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詢測試過程中保存的各組數(shù)據(jù);在存儲查詢屏可以進行數(shù)據(jù)打印、轉(zhuǎn)存優(yōu)盤等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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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(shè)置儀器的日期、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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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密碼操作,不對用戶開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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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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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V:顯示儀器當(dāng)前的軟件版本號;
HV:顯示儀器當(dāng)前的硬件版本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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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“回路測試”,按“確認”鍵進入“回路測試”屏,如下圖。
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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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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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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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數(shù)設(shè)置區(qū)域,通過“左右”鍵選擇這些參數(shù),當(dāng)這些參數(shù)被選定后,按“上下”鍵修改對應(yīng)的參數(shù)。
修改編號時,需要選中后按“確認”鍵進入修改狀態(tài),按“左右”鍵移動光標,按“上下”鍵修改,按“確認”鍵或“取消”鍵完成修改。
小提示:光標在“電流”或“時間”選項,可按“確認”鍵將光標快速跳轉(zhuǎn)到 按鈕啟動測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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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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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(shè)置本次試驗的輸出電流,可選擇30A/50A/80A/100A。
測試時如果回路電阻超過對應(yīng)檔位測量范圍,電流可能達不到設(shè)置電流,測試時應(yīng)使用儀器配套的低阻測試線,并旋緊接線柱并夾緊測試鉗,以減小引線電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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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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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(shè)置本次試驗的測試時間,可選擇“快速”或“10/20/30/40/50/60秒”。
“快速”:啟動后快速測試,測量結(jié)束后顯示數(shù)據(jù)。
“10~60秒”:啟動后達到設(shè)置時間后停止測試,測試過程中可隨時按“確認”鍵或“取消”鍵停止測試。
小提示:建議使用“快速”測量以節(jié)省電池電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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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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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(shè)置本次試驗的試品編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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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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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顯示區(qū),顯示被測的回路電阻值。*小分辨率0.1μΩ,顯示位數(shù)四位半,單位μΩ/mΩ自動切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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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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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顯示區(qū),顯示被測試品的電壓值和電流值和測試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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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
I
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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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示U+/U-間的電壓,單位mV/V自動切換。
顯示I+/I-間的電流,單位mA/A自動切換。
顯示實際測試用時間,單位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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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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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標在此處時,按“確認”鍵啟動測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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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測試過程中,儀器如果檢測到測試線接觸不佳故障時,彈出故障提示框報警,并停止測量。
儀器如果檢測到內(nèi)部溫度過高時,彈出故障提示框報警,但不停止測量。
“測試結(jié)果”屏如下圖。按“左右”鍵移動光標,按“確認”鍵執(zhí)行所選操作。
編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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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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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續(xù)按當(dāng)前設(shè)置參數(shù)進行回路電阻測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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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當(dāng)前的測試結(jié)果通過連接外置打印機打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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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當(dāng)前的測試結(jié)果保存到本機或保存到外接優(yōu)盤。
小提示:保存到優(yōu)盤的數(shù)據(jù)為WORD格式,可直接用OFFICE打開進行編輯或打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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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信息如有更改,恕不另行通知。
2018年11月1日,第1版。
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發(fā)布“2018年度十大商事典型案例”,記者留意到,在其中一個典型案例中,3萬多元的快遞丟了只賠300元,對這種“霸道”的理賠,法院未予支持。
該案中,李某在淘寶網(wǎng)開設(shè)店鋪銷售手機配件,并長期通過廣州某快遞公司向客戶寄送貨物。在一次貨物運輸過程中,李某寄給客戶3萬多元的配件丟失了。
快遞公司認為,由于李某并未對貨物進行保價,依據(jù)速遞單背面《國內(nèi)快遞服務(wù)協(xié)議》的約定,對未保價物品只能按照*高賠償不超過300元/票的標準進行賠償。
李某不同意此賠償方案,故起訴至法院,要求快遞公司按照貨物的實際價值賠償損失37238元。
一審法院判決,快遞公司向李某賠償30964元。快遞公司不服,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廣州中院判決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法院認定,從李某寄件后的一系列電話查詢溝通過程來看,在該快件被確定丟失前,李某已經(jīng)多次致電核實寄件情況,并詳細告知快遞件內(nèi)容、重量、價值等,快件丟失后又多次致電溝通索賠。結(jié)合李某在訴訟中所提供的相關(guān)客戶訂單、備貨截圖、付款記錄等一系列證據(jù),均與其此前主張的貨損情況完全吻合。
法院認為,關(guān)于快遞公司提出在李某未辦理保價的情況下,其司僅需在300元的范圍內(nèi)承擔(dān)貨物丟失的賠償責(zé)任。對此,因相關(guān)《國內(nèi)快遞服務(wù)協(xié)議》印制于XX速遞(詳情單)背面,而李某并未在該速遞單中簽名,快遞公司亦未舉證證實已對該項責(zé)任限制條款履行明確告知及解釋說明的義務(wù),故原審法院依據(jù)合同法規(guī)定,認定該條款無效并無不當(dāng),廣州中院對快遞公司提出的該項上訴意見不予采納。
法官提醒,通常在寄件時會為貨物選擇保價的人并不多,快遞一旦發(fā)生丟失或損毀,快遞公司往往會將快遞單上記載的《國內(nèi)快遞服務(wù)協(xié)議》條款作為賠償依據(jù),賠償金額與造成的實際損失可能大相徑庭。
快遞企業(yè)提供快遞單往往包含本案中所述的包括未保價快件丟失、損毀如何進行賠付的快遞服務(wù)協(xié)議條款,這些條款為格式條款,根據(jù)我國合同法規(guī)定,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(yīng)當(dāng)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(zé)任的條款,否則該條款無效。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損毀、滅失承擔(dān)損害賠償責(zé)任;當(dāng)事人有約定的,按照其約定;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,按照交付或應(yīng)當(dāng)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。因此,如果消費者有充分證據(jù)能夠證明所投寄的貨物價值,即使沒有保價,也應(yīng)獲得原價賠償。